“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的排名对象是教育部最近一次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办学层次为本科,并且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高校:
教育部公布名单后至今(截至2022年2月28日)已更名、转设、终止办学的高校,在排名中采用变更后的信息。此外,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因情况特殊暂未纳入排名。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在教育部公布名单中是一所高校,但它们各自独立招生与办学,因此作为三所学校分别计算排名。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的转设路径。自2022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不再对独立学院单独排名,已转设为公办高校的纳入主榜或相应单科性大学排名,已转设为民办高校的纳入民办高校排名。
“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的最终排名对象共计1068所,其中公办大学840所、民办高校222所、中外合作办学及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6所。
由于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特点,为保证高校之间的可比性和比较的公平性,“2022软科中国大学排名”设置了1个主榜(综合性大学排名)、6个单科性大学排名、2个非公办大学排名,以及艺术类高校名单,1068所高校根据学校性质和学校类型被分别纳入到其中一个对应的排名或名单中。
排名分类 | 排名对象 | 数量 | 备注 |
---|---|---|---|
主榜(综合性大学排名) | 公办综合类、理工类、师范类、农业类、林业类高校 | 590所 | |
医药类大学排名 | 公办医药类高校 | 85所 | 计算全国参考排名 |
财经类大学排名 | 公办财经类高校 | 55所 | 计算全国参考排名 |
语言类大学排名 | 公办语言类高校 | 16所 | 计算全国参考排名 |
政法类大学排名 | 公办政法类高校 | 33所 | 计算全国参考排名 |
民族类大学排名 | 公办民族类高校 | 12所 | 计算全国参考排名 |
体育类大学排名 | 公办体育类高校 | 14所 | 计算全国参考排名 |
合作办学大学排名 | 中外合作办学及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高校 | 6所 | 计算全国参考排名 |
民办高校排名 | 民办高校(不含艺术类) | 208所 | |
艺术类高校名单 | 艺术类高校 | 49所 | 只呈现关键数据,不计算得分和排名 |
“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的评价体系源自自主研发的可视化评价专利技术,依托“大学360度数据监测平台”的大数据支持,设置办学层次、学科水平、办学资源、师资规模与结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高端人才、重大项目与成果、国际竞争力共十个评价模块,细分36个评价维度,内嵌104项评价指标,涉及320个评价变量,是对中国大学办学水平的立体化监测式评价。
“软科中国大学排名”遵循“全面评估、分类评价”的原则,针对不同性质和不同类型大学的特点,采用差异化的指标体系进行排名。
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主榜)指标体系
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单科性大学排名)指标体系
软科中国大学排名(非公办大学排名)指标体系
令一项指标表现最好或达到设定上限的大学在该项指标上得1分,其它大学按其与最大值或者上限值的比例得分。按照模块加权汇总指标得分后得到大学在各个评价模块的得分,各个模块得分累加后得到大学的总得分。
为避免异常数据对得分计算的影响,一项指标的上限值设置为所有副部级高校在该项指标上的最大值,超过上限值的大学得满分。此外,当某项指标的数据分布差异过大,第二名高校的数据不高于上限值的50%时,将第二名高校的数据作为上限值,超过上限值的大学得满分。
* 数据来源为学校发布或学校提供的指标,当指定年份的数据缺失时,优先采用相邻年份或上版排名的数据;当相邻年份或上版排名的数据仍然缺失时,采用相同层次、相同类型、相同省市学校该项指标的第一四分位数(也称较小四分位数)替代。
“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依托“大学360度数据监测平台”的数据支持,各项指标数据均有准确来源和关键明细清单供核查,排名计算可重复、可检验。授权高校可通过登录“大学360度数据监测平台”查看详情。软科同时接受学校官方提出的数据核查要求。咨询排名方法问题、提供数据或申请核对数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咨询。